钢结构公司对分包钢结构工程的验收

2023-11-09 16:29:34

钢结构公司钢结构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,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分部(子分部)工程.分项工程应按上述程序和组织进行相应的验收,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同时以施工单位的身份,派出钢结构公司相应人的员参加验收。根据“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”法律规定,在分包工程进行验收检验时,总包单位相应人员参加是必要的,总包参加人员应对验收内容负责;分包单位对施工质量和验收内容负责,同时在检验合格后,有责任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钢结构公司总包单位,待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,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,体现分包单位除对总包单位负责外,亦应对建设单位钢结构公司负责的精神,尽管双方无合同关系。

网站首页
产品分类
联系我们

联系地址:浙江省永康市白云工业基地

公司电话:0579-87191298

公司传真:0579-87298269

手 机:13705893228 / 15869269009

E-mail:heyong88163@163.com

网 址:www.ykyonghe.cn

COPYRIGHT © 永康市永合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. 浙ICP备2023036563号